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文化

国家文物局明确考古出土(出水)文物移交时间

来源:人民日报 2026-09-03 08:12:00

人民日报北京9月2日电(记者王珏)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《考古出土(出水)文物移交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办法明确,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在考古发掘报告提交后6个月内,将考古出土(出水)文物移交给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、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收藏单位。不具备出版考古发掘报告条件的,考古发掘单位应在提交考古结项工作报告或发表考古简报后6个月内移交。

办法要求,收藏单位在接收考古出土(出水)文物后一年内,必须完成文物建账、建档、定级工作,做好保管、保护、研究与展示利用,并在相关工作中保障考古发掘单位的知识产权。

编辑:

热点图文

推荐资讯

阅读排行
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版权声明 律师顾问

本网站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浙快网观点。 刊用本网站稿件,务经书面授权。

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浙ICP备2021021027号-1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1760号

Copyright © 2005-2026 浙快网版权所有